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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關提醒業者正確申報「藥用貼布」貨品分類號列,以利通關

2021/08/17

出口「藥用貼布」,由於貨品具有醫療效果,應申報貨品分類號列第3004.90.99.90-4號「其他醫藥製劑(不包括第3002、3005或3006節所列者)包含經混合或未混合產品供治療或預防疾病用,具有劑量(包括經皮給藥形態者)或零售包裝式樣者」,輸出規定為「801」:出口人用藥品,應檢附衛生福利部核發之藥品許可證影本。

高雄關呼籲,廠商出口此類貨品時,應依據前揭註解正確申報貨品分類號列,以加速通關並減少徵納雙方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