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生醫產業原料(如細胞株、免疫細胞、臨床檢體、毒化物等)之通關,應檢附輸入許可文件。 進口人於進口前預先向簽審主管機關(農業委員會、衛生福利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等)申請輸入許可文件。 辦理進口申報時,將所取得輸入許可證號碼(14碼),填入進口報單欄位,海關電腦系統會將報單內容及輸入許可證號碼, 透過關港貿單一窗口,傳送至簽審主管機關進行單證比對,比對相符,即可進行徵稅放行作業。
為加速生技原料的通關作業,貨物進口前可先向海關申請稅則預先審核, 詳細情形請參閱「稅則稅率查詢/稅則預審相關資料」, 並向貨品主管機關申辦輸入許可文件;海關與各簽審機關均設有聯絡窗口,貨物通關時,如遇有簽審問題, 可透過該單一窗口即時解決通關問題, 有關單一窗口聯絡資訊, 可至財政部關務署網站「貨物通關服務/電話傳真語音服務/各機關與海關業務有關之聯絡人及電話」下載; 如對進口生醫原料之稅則有疑問,可逕洽稅則諮詢窗口。
主管機關:財政部關務署
諮詢窗口總機:(02)2550-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