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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1年7月10日起,CCC3002.15.00.10-3「COVID-19家用型抗原檢測試劑」等2項貨品增列輸出入規定,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出貨品表」及「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

2022/07/08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公告自111年7月10日起,增列以下2貨品之輸出入規定,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出貨品表」及「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

貨品號列 3002.15.00.10-3「 COVID-19家用型抗原檢測試劑」,改列輸入規定:504、F03、MW0
貨品號列 3002.15.00.90-6 「其他免疫產品,具有劑量或零售包裝式樣者」,改列輸入規定:823、MP1,改列輸出規定: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