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籲請業者善用稅則預先審核 以利正確申報貨品分類號列

2024/11/12

基隆關表示,廠商申報貨物進口,如對貨物稅則號別或貨品分類號列有疑問,可於貨物進口前依關稅法第21條及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實施辦法規定,向海關申請稅則預先審核,以加速通關並保障自身權益。

基隆關進一步表示,近來有廠商自中國大陸進口「SPICED CHICKPEA」,申報貨品分類號列2008.99.91.90-1「未列名經其他方式調製或保藏之果實及植物其他可食之部分,不論是否加糖或含其他甜味料」(關稅稅率20%),廠商誤以為此類貨品為准許開放進口項目,所以填報免證代碼通關。但依據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註解,CHICKPEA(鷹嘴豆亦稱雞豆)屬稅則第7章的「豆類蔬菜」而非第8章的「果實」,其調製品應歸列貨品分類號列2005.99.90.99-6「其他酸漬除外之調製或保藏蔬菜,未冷凍,第2006節之產品除外」的貨物(關稅稅率25%),此類貨品非屬大陸物品准許開放進口的項目,進口人應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申請輸入許可證,並繳納正確貨品稅則的稅費後,海關始可憑以放行。

基隆關強調,稅則預先審核結果對各地海關及申請人均有法律效力,且該服務不收取任何費用,有助於降低進口貨物可能面臨的稅則分類爭議及通關延宕,請商民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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