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疫情升溫,企業防疫需求增加,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發布企業供員工自用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之專案輸入彈性措施,即日起至111年6月30日前(申請中之案件亦適用),企業得委託醫療器材商向食藥署提出申請,且為確保提供員工之試劑具一定安全、效能與品質,申請輸入之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須為衛生福利部專案核准(EU...
自中華民國111年5月11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以快遞進口供「個人自用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貨品分類號列為3002.15.00.00-5及3822.00.90.90-2的貨品,合計數量每人未逾100劑者,得以簡易申報單向海關申報,無論報單類別為X2或X3均應填報貨品分類號列,數量以「劑」計算,數量單位填報「PC...
因應俄烏戰爭可能引發有關物資短缺,產生緊急進口需求,關務署各關已成立「特定物資通關諮詢服務單一窗口」,提供快速通關服務,廠商可善加利用。...
財政部公告機動調降藥用酒精原料貨品關稅稅率,自中華民國111年2月27日起至111年8月26日止,實施期間如遇稅則修正,機動稅率自動終止實施,改依修正後稅率課徵。...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期間,部分民眾常透過快遞貨物及國際郵包進口自用藥品,關務署提醒,少數感冒、咳嗽、止痛及安眠等藥品成分含有可待因(Codeine)、二氫可待因(Dihydrocodeine)、佐沛眠(Zolpidem)、特拉嗎竇(Tramadol)、麻黃鹼(Ephedrine)、假麻黃鹼(Pse...